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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 715805646/2021-00417 主题分类: 政务信息 体裁分类:
发文日期: 2021-07-01 发布机构: 市行政审批局
名  称: 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
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

         202171日起,市行政审批局按照“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”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,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5项,审批改为备案事项4项,实行告知承诺事项8项,优化审批服务事项37项。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范围,大幅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。今后,市行政审批局将持续深化改革,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,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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